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》规定,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通过市场交易在“基准价+上下浮动”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。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%、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%,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%,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%限制。
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,贵州省及时开展11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,通过市场发现价格、疏导价格,释放市场信号,借此调动市场各方力量共同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。
“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,核心是真正建立起‘能涨能跌’的市场化电价机制,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。”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,通过将电力价格“还给市场”来理顺“煤”和“电”的关系,促进能源产业链稳定健康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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